▲蘇男開車路上碰到大噸位的麝香豬。(圖/畫面蘇師長教師供應)
▲網友留言叫孫悟空來。
記者莊淇鈞/新北報道 【 7/04 09:53 發稿 | 13:34 更新:新增影音 】
6月30日上路的《道路交通管理懲罰條例》34條修法,新制重點提高未停車禮讓行人的罰責,切實其實促使很多駕駛人提高警醒,特別在顛末斑馬線時會希奇放慢速度,泊車禮讓行人,可是碰到動物過馬路呢?警方表示,遵照道路交通經管懲罰條例第84條劃定,疏縱或牽繫禽、畜、寵物在道路馳驅,波折交通者,地方有人或行為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,呼籲飼主管好自家豢養的寵物及禽畜,避免發生危險。
。蘇男在臉書說,如今開車最夯議題斑馬線看到人要停,但我碰到豬豬閒晃,請問單兵該若何措置」,貼文引來網朝聖,有人建議「請齊天大聖來抓豬」,「二師兄又油滑了」,「撞上去就有烤乳豬可以吃」,據認識,這頭麝香豬是社區「常客」,被人豢養2年多,平時由飼主綁起來,鬆綁時主人平常在旁監看,有時候偷偷跑出來逛大街,與過路遊客互動,在本地頗有知名度。
開車未禮讓行人新制提高罰則,罰鍰上限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,但在路上遇「豬過馬路」該怎麼辦?前天(2日)傍晚,宜蘭1名蘇姓男子開車在蘇澳鎮永春路,行進間忽然發現前方1條麝香豬,閒晃過馬路,他放慢車速,讓路給噸位不小的麝香豬先走。」,對此警方透露表現,飼主疏縱禽畜在道路奔走,可以開罰300元至600元。隨後他在臉書貼文「單兵該若何處置」,吸引底下一堆網友留談笑翻,還有人建議「二師兄又調皮了。
(圖/畫面蘇師長教師供給)▲蘇男讓大噸位的麝香豬過馬路。
PO文的蘇男透露表現,當天他從東澳湧泉泡腳回程,開車轉往蘇澳閒逛,在白米社區的永春路上倏忽碰到1頭重約80幾公斤的麝香豬閒晃過馬路,麝香豬從路邊白線走向馬路中間的雙黃線,再走向車身旁,他減速把車往右靠路邊「禮讓豬先行」,同時也把這個畫面錄下貼臉書。
▲網友留言。(圖/畫面蘇師長教師供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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